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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66)

发布日期:2025-07-15 09:34:00 来源: 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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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1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66

赵丹 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0004795,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幸福三期37号楼2单元6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丹

20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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