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12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59)
因于天博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09138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团结街37号楼第1号门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天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