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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58)

发布日期:2025-06-04 10:14:16 来源:乌翠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51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58

邵国志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第106,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伊敏林场办事处20106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长明

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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