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翠区委办、区政府办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和部分县区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有差距。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整改措施
一是持续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美丽乌翠”的生动实践。
二是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系统化升级。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问题纳入“四个体系”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通过持续深入的工作推进,在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上下深刻认识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于指导实际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熟练运用这一思想来解决实际问题,为建设“美丽乌翠”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
2.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系统化升级。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问题纳入“四个体系”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6日
六、受理部门:乌翠区委办、区政府办
七、受理电话:0458-3682563
八、受理地址:乌翠区政府综合办公楼A座3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乌翠区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