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伊春市废弃木耳袋污染问题虽已进行整改,并出台《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废弃食用菌包的综合利用率达100%,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落实管理机制力度仍需加大,养殖户分散,范围广、回收难,嘉荫县红光乡燎原村、伊春森工集团南岔林业局公司松青林场分公司随意堆存废弃菌包现象依然存在,金林区庆红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使用后的木耳菌袋未纳入台账管理,去向不明。
二、整改目标:
未得到综合利用的废弃食用菌包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对随意堆存的废弃食用菌包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加强废弃食用菌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食用菌从业人员对废弃食用菌包回收处置能力和环保意识。
3.建立废弃食用菌包回收处理管理台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保障食用菌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废弃食用菌包处置行为,制定了《乌翠区食用菌废弃菌袋膜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食用菌生产单位(个人)源头管理信息台帐》和《废弃食用菌包处置台账》,进一步强化了废弃食用菌包回收整治工作。
目前目前乌翠区废弃食用菌包资源化企业1家、废弃菌包堆放点4个,各相关部门对区内食用菌基地、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废弃食用菌包处置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2024年641.3万袋废弃菌包已全部资源化利用,用做肥料125.7万袋、用做燃料443.6万袋、其它用途72万袋,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2024年区域内无废弃菌包乱堆、乱放、随意丢弃及私自填埋问题,全面达到整改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乌翠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8-3689790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乌翠区保安委888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乌翠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乌翠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