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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48)

发布日期:2025-03-31 09:35:14 来源:乌翠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翠峦国土遗〔2025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48

孟宪财保管不善,将黑(2021)翠峦区不动产权第00581,房屋坐落于:翠峦区馨源一期小区2号楼1单元401室(东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宪财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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