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4)2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1)
因王纪芹保管不善,将乌翠区不动产权0001260号,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幸福小区13号楼3单元201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纪芹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