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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1)

发布日期:2024-09-23 14:24:07 来源: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427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1

王纪芹保管不善,将乌翠区不动产权0001260,房屋坐落于:乌马河区幸福小区13号楼3单元2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纪芹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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