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乌马河国土遗(2024)14号
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王梅,坐落:乌马河区在水一方A号楼1单元1001室,面积:152.69平方米,用途:住宅,权利类型:出让。现因遗失《不动产权证书》,证号:0000488,特申明作废。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伊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权利补发权利证书。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