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翠区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及个体经营业户: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经核查,截止2024年4月10日,乌翠区籍209台货运车辆(详见附件)未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年度审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相关企业及车辆所有者持相关证件向我机关申请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或办理变更手续,预期未申请的超过180天,我机关将依法注销。
特此通知
附件:逾期未年审货运车辆花名册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