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2023】1号)工作部署,乌翠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对乌马河开展健康评价工作,现已评价完成。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43号)规定,经有关区河湖长同意,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1.河流名称:乌马河健康评价结果:健康
乌翠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