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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5)

发布日期:2025-11-24 09:47:08 来源: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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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翠峦国土遗〔20251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5

皮彦春 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黑(2019)翠峦区第13990 ,房屋坐落于:翠峦区乐园小区27号楼1单元503室西厅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皮彦春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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