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翠峦国土遗〔2025〕1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85)
因 皮彦春 保管不善,将 不动产权证黑(2019)翠峦区第13990 号,房屋坐落于: 翠峦区乐园小区27号楼1单元503室西厅 ,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皮彦春
2025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