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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08:39:20 来源:乌翠区林业和草原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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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现将《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转发公示,根据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直接适用的原则,我局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为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附件: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总则)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则)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分则)






乌翠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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